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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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1002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上诉人***、***股权转让款19150000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6月27日利息为10986000元,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91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 三、被上诉人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二项***的债务向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92480元,减半收取962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124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反诉案件受理费151510元,减半收取7575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248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