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复兴圩农场有限公司 南通业勤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对(2020)苏0831执106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的执行行为。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