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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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华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闽01民初1102号民事判决、(2019)闽民终1504号民事裁定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待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再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不受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