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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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二、撤销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五项; 三、变更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由***向***支付股权转让款3,530万元; 四、变更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由***向***支付投资款利息3,557,444元; 五、变更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由***向***支付以本金3,5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的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六、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款项,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3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57,384元,由***负担24,384元,***负担23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1,884元,由***负担23,863元,***负担228,0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