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1101561.6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在本裁定第一项保全金额不足时,在1101561.64元剩余保全金额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联勤村25/1丘锦绣路3841弄14号501室房屋一套[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浦字(2016)第083798],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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