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712元,减半收取计356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2-20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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