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中豪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兴辉建筑材料租赁服务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中豪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85万元,在冻结款额内停止办理支付手续,冻结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1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保全费用4770元由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3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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