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溢汇盛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与被告佛山市溢汇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溢汇盛(JD)ZL-0229]中约定的物业租赁期限超出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受理费5533.6元(原告已预交2766.8元)。本案因被告提供的合同文本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且存在逾期交房等问题所致,故本院酌情确定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案件受理费2766.8元予原告,本院不另收退。被告另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2766.8元,逾期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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