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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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强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沧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98300元(包括车辆损失89810元、施救费2000元、鉴定费4490元、拆解费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