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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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仁居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启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仁居装饰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劳务费4084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限被告湖南仁居装饰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2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10元,由被告湖南仁居装饰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