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东兴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河市瑞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中鸣印刷有限公司 北京东兴堂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东兴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北京东兴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1-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