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威昊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武威昊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33802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计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二、武威昊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税费263690.1元;限于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税票后5日内付清; 三、武威昊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诉讼保全而支出的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保险费3000元,共计8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四、驳回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86元,减半收取7543元,由武威昊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000元,由甘肃天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5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