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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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杰远电气有限公司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锦州森源电器有限公司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东芝白云真空开关管(锦州)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东芝白云真空开关管(锦州)有限公司、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杰远电气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一年; 二、将被执行人东芝白云真空开关管(锦州)有限公司、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德朗能(张家港)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杰远电气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扣划至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