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沈新路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12.76元;原告于收到货款的同时将案涉“回头客华夫饼”退还给被告;

二、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000元;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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