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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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沈新路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12.76元;原告于收到货款的同时将案涉“回头客华夫饼”退还给被告; 二、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000元;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2-19 |
| 发布日期 | 2021-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