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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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的起诉。

本案收取诉讼费2240元,予以退还给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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