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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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赣州市中加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8)赣07民终1761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17)赣0702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项; 三、撤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17)赣0702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第五项; 四、驳回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080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费2300元,共计68100元,由***、赣州市中加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