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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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87万元或查封、冻结相当于187万元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先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