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诺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遂平宏达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源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遂平宏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豫Q×××**、豫Q×××**、豫Q×××**三辆予以查封,查封期间,允许其使用,但不得转移、变卖或设定抵押、质押。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遂平宏达物流有限公司在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源支行账号为00×××12的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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