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实德型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4914.8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吕婷婷名下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南路680号绿地赢海国际大厦C座2205室(房地权证合包字第××号)房产一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