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正士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正士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竹山社区竹园西路67-69号。组织机构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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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江建华

审 判 员  陈 伟

人民陪审员  蔡劲松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麦海辉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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