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乾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喆、***、***、***、***、沈阳乾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1,968,494.68元,或对其他等额财产(包括抵押车辆车牌号为辽A×××**、辽A×××**、辽A×××**、辽A×××**、辽A×××**、辽A×××**自卸货车)予以查封。

以上查封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968,494.68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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