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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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乾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喆、***、***、***、***、沈阳乾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1,968,494.68元,或对其他等额财产(包括抵押车辆车牌号为辽A×××**、辽A×××**、辽A×××**、辽A×××**、辽A×××**、辽A×××**自卸货车)予以查封。 以上查封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968,494.68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