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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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河源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1156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578元,由被告***、***负担(此费用被告***、***已经直接支付给了原告,本院不再向被告收缴,只予退还原告578元)。 |
裁判日期 | 2019-08-01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