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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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安市中凌机械有限公司 长春中大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06执保493号 申请保全人长春中大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宁安市中凌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0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保全人宁安市中凌机械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20)吉0106执保493号执行完毕结案。 办案人:刘放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