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1-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借款本金14800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20年2月29日利息、罚息为3830.08元,2020年3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同时给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800元。

申请费9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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