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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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焦作云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元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元丰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浙江元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元丰纺织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浙江元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元丰纺织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