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天洋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天洋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支付截至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14日的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违约金13185元;

二、北京天洋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退还***契税23829元、印花税39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8元,由北京天洋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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