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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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金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3执427号 罗永凯、重庆市山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胡涛、朱力力: 罗永凯与重庆市山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胡涛、朱力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87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9190.00元,其中,运输费37872.00元、诉讼费850.00元、执行费468.00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罗永凯。至此,罗永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23民初337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