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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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守询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上存款人民币605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在财付通账户上存款人民币204.6元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在支付宝账户上存款人民币255.92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