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

二、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投资损失77877.04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233元,由雅博公司负担1787元、***负担4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33元,由雅博公司负担1787元、***负担446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446元,雅博公司向本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33元剩余部分446元,由本院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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