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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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三鼎物流有限公司 莒南县温泉汽修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辽J5××××(登记在辽宁三鼎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辽J××××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货车一辆,查封期限为2年; 二、将被申请人***驾驶的辽J5××××(登记在辽宁三鼎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辽J××××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货车一辆予以扣押,扣押于莒南县温泉汽修有限公司停车场。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