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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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翰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翰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不动产权证书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号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翰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中国银行赣江新区分行账户19×××49、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金沙二路支行账户36×××26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账户55×××97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江西翰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