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2执800号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仁旺。 被执行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的(2020)津0112民初1047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苏良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崔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