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济支公司 山西美景天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山西美景天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垫付款27733.7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6.7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济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