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柞水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西安安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柞水县盛世砖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柞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31日对原告新型建材公司砖厂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二、撤销被告商洛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商政复决字(2020)第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柞水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