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安)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汶川宝山中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公安)
法院 汶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原汶川县森林公安局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的汶森公林罚决补字[2018]第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1-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