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安)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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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汶川宝山中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公安) |
法院 | 汶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原汶川县森林公安局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的汶森公林罚决补字[2018]第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