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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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1228执恢31号 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受理的黄禹淦申请执行怀化荣欣汇名装潢设计有限公司、长沙锦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荣欣装潢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长沙锦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执行人黄禹淦违约金6000元及电器折算价值11096元,并承担执行费156元,案件受理费551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