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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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 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制被申请人***领取在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中的执行款71093.16元。保全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731元,由申请人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