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保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保利房开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302533.79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其等价值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保利房开的收入以清偿所欠债务。

三、被执行人***、保利房开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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