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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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及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日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78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本院,被告***应随同上述判决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