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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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2134元; 二、被告应城市公安局赔偿原告***鉴定费1200元。 上列应付款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应城市公安局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