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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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贵州万意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签订的5份《订货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8000元、返还货款39000元并从2019年10月7日起按月利率3.85%的四倍计算利息至货款返还完毕之日止,被告贵州万意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1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