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普赛尔(泉州)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581民初5486号 原告: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经营场所福建省石狮市。 经营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普赛尔(泉州)服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家广,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与被告普赛尔(泉州)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原告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邱堂寅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郑涵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