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普赛尔(泉州)服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581民初5486号

原告: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经营场所福建省石狮市。

经营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普赛尔(泉州)服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家广,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与被告普赛尔(泉州)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原告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石狮市大和针车贸易商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邱堂寅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郑涵

裁判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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