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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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6200元。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