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全案件
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解除本院(2020)渝0102执保521号执行裁定书对***所有的渝X**牌小型客车的查封;

准许解除本院(2020)渝0102执保521号执行裁定书担保人易林所有的渝X**牌小型汽车一辆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7
发布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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