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泉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泉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301290092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泉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给原告***购房款6499365元、专项维修基金49280元、登记费80元;

三、被告泉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按揭贷款利息损失1273933.46元,及原告所支付的自2019年4月起至被告实际退还购房款之日止的按揭贷款利息(数额以银行还款记录为准);

四、被告泉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40000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296元,由原告***负担5875元,被告泉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负担5142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7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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