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解除对被告陕西西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6766元或其名下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措施。 案件受理费2436元,减半收取1218元,财产保全费1053元,共计2271元,由原告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