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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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豪润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南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安徽南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被申请人安徽豪润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6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