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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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香江北路22号“灯塔××幢××单元××层××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监证0081521,雅市国用(2011)第31780号)一套作价4600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301018.65元。该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给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由申请执行人***补偿被执行人***房产差价款158981.35元。 三、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香江北路22号“灯塔××幢××单元××层××号的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