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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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天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196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元,由原告***负担25元,被告***负担1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