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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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日偿还原告***、***工程款8835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超出第一项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2元、诉讼保全申请费1048元,共计3460元,由原告***、***负担565元,由被告***、***负担28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